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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二手车 没那么容易 定性为“欺诈”不简单

发布时间:2016-05-23 15:26:00 来源: 点击: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去年年底,在二手车互联网平台“人人车”购车的朱先生,别有一番苦涩滋味:他历经半年才将二手车拿到手,而“人人车”方面起初声称已经为他办好贷款,但此后又变卦,最后改为由该平台经理向他借款。二手车互联网平台购车,也许并不完全像广告里说得那么“简单”。

 

    为省时间及差价,通过互联网平台买二手车

 

    2015年底朱先生手中有了一点积蓄,打算购进一部二手车,不过这次他没有选择传统的实体店,而是打算尝试一下互联网平台这一新事物。“广告很多,说得也很好,20天可以拿到车,还没有中间差价,这就是我选择人人车的原因。”

 

    朱先生选定的奥迪A 4L车白色,交易价为17.5万元。他在人人车网站看车以后,就给其客服打电话,客服安排约见。第一次是由一名销售人员带朱先生到福田跟原车主见面,大概了解车况包括成色、外观。之后朱先生与家人一起,又约见车主,基本定下买车,人人车销售指导朱先生,与车主协商,最后交定金2万元。同时也缴纳了人人车平台服务费约7000-8000元,以及银行放款手续费1500元。这其中服务就包括了人人车会帮朱先生申请贷款。

 

    费用交好后,朱先生按照要求提供了贷款资料,而1个月后,人人车通知贷款已经批下来,金额为102000元。交完余款给原车主,朱先生就可以过户拿到车了。

 

    问题

 

    银行贷款未获批,车主急了

 

    当初上牌后,人人车方面要求朱先生把车辆登记证书押在该公司,等银行放款后,会把登记证给银行抵押,朱先生可以把车开走。等还完贷款,银行就把登记证寄回给朱先生。

 

    由于人人车平台不包含上牌服务,朱先生自己联系为该车上牌,原本车牌落户地为梅州市,但是最后因梅州上牌有限制,落户到肇庆云浮。就在此时,人人车工作人员告诉朱先生,102000元的那笔贷款其实没有得到银行批准。

 

    “当初他们告诉我贷款早都下来了,现在却又变卦了”,朱先生曾到人人车处追责,当时为他协调的人人车郑经理提出解决办法,自己出钱102000元借给朱先生,由朱先生每月偿还。郑经理向南都记者解释,银行未能放款的原因,跟当初朱先生的车落户地有关系,因为临时更改落户地而影响了贷款。同时他指出,朱先生的贷款资质不能达标,也是造成贷款不能获得批准的原因。郑经理表示,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尽可能给朱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提醒

 

    如经有关部门定性为“欺诈”,可进行法律申诉

 

    “目前消协关于二手车互联网平台的投诉还没有,目前法律法规也尚无明确依据。”消协投诉部黄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互联网购买产品的投诉很多,但是汽车这种大件物品至今还没有。黄先生解释,一般在实体4S店进行购买二手车,极少出现类似情况。

 

    他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三包规定的确对网络交易有规定,但是却未明确提及汽车的部分。而汽车专属的三包法,则没有网络交易的规定。如果网络平台出售承诺的服务未实现,需经有关部门定性为“欺诈”才能进一步进行法律申诉。

 

    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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